烯丙胺msds报告根据《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要求进行编制。 此msds报告一共分为十六个部分,下载后即可使用,我们也可为您定制您需要的格式。 |
|||
烯丙胺msds目录 下载PDF版MSDS报告(右键→目标另存为...) | |||
第一部分 |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 第九部分 | 理化特性 |
第二部分 | 危险性概述 | 第十部分 |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第三部分 | 成分/组成信息 | 第十一部分 | 毒理学信息 |
第四部分 | 急救措施 | 第十二部分 | 生态学信息 |
第五部分 | 消防措施 | 第十三部分 | 废弃处置 |
第六部分 | 泄漏应急处理 | 第十四部分 | 运输信息 |
第七部分 | 操作处置与储存 | 第十五部分 | 法规信息 |
第八部分 |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 第十六部分 | 其他信息 |
中文名称: | 烯丙胺 | 中文别名: | 3-氨基丙烯 |
英文名称: | allylamine | 英文别名: | 3-aminopropene |
CAS号: | 107-11-9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MSDS#369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电话: | 供应商应急电话: | ||
供应商传真: | 供应商Email: |
危险性类别: | 第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蒸气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强刺激性,严重者伴有恶心、眩晕、头痛等。接触本品的生产工人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
环境危害: | 无资料 |
燃爆危险: | 本品极度易燃,高毒,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导致人体灼伤。 |
有害物成分: | 烯丙胺 |
含量: | 100%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燃烧时,放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放热,使容器破裂。在酸性催化剂存在下能猛烈聚合爆炸。具有腐蚀性。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
灭火方法: |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0.5[皮]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接触限值: |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无资料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pH: | 无资料 | 熔点(℃): | -88.2 |
沸点(℃): | 55.2 | 分子式: | C3H7N |
主要成分: | 纯品 | 饱和蒸气压(kPa): | 26.39(20℃)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闪点(℃): | -29 | 引燃温度(℃): | 370 |
自燃温度: | 370 | 燃烧性: | 易燃 |
溶解性: | 溶于水、乙醇、乙醚、氯仿。 | 相对密度(水=1): | 0.76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00 | 分子量: | 57.09 |
燃烧热(kJ/mol): | 2207.5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22.0 | 爆炸下限%(V/V): | 2.2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强烈的氨味和焦灼味。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药品的中间体,及有机合成和制作溶剂等。 | ||
其它理化性质: | 无资料 |
稳定性: | 稳定 |
禁配物: | 酸类、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二氧化碳。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无资料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102 mg/kg(大鼠经口);35 mg/kg(兔经皮) LC50:413mg/m3,8小时(大鼠吸入)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无资料 |
RTECS: | BA5425000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 50mg/20秒,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
致敏性: | 无资料 |
致突变性: | 无资料 |
致畸性: | 无资料 |
致癌性: | 无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无资料 |
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非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物性质: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
废弃注意事项: | 无资料 |
危险货物编号: | 31048 |
UN编号: | 2334 |
IMDG规则页码: | 6059 |
包装标志: | 7;40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 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
参考文献: | http://www.ichemistry.cn/chemistry/107-11-9.htm |
修改说明: | 无资料 |
其他信息: | 无资料 |
填表部门: | |
审核部门: |